a)将清洗过的试样置于石墨坩埚内,在惰性气体保护下于感应炉或电阻炉内加热熔化,用石墨棒充分搅拌熔体,然后按前、后、中顺序过程倒入石墨模中,铸成三个适当尺寸的样锭。
b)当石墨坩埚容量不够大时,可以将清洗过的试样分成两组或两组以上,然后依照方法 a)进行。
5.3.2.6 在熔浇过程中,应避免氧的侵入。
5.3.2.7 除去样锭的表层后,用硬质合金刀具钻、铣或锯切(应防止过热,以免氧化)取样。获得大于600g的细屑,将细屑仔细混匀,用磁铁除净加工时可能带入的铁,将除铁后的试样缩分成四份(每份量不小于150g),一份供供方分析用,一份供需分析用,一份供伸裁分析用,一份留作备用。
5.4检验结果判定
5.4.1检验结果的数值修约和判定按GB/T8170的规定进行。
5.4.2化学成分、物理性能与本标准或合同(或订货单)的规定不符时,该批判为不合格。
5.4.3表面质量检验结果与本标准或合同(或订货单)的规定
不符时,按块判为不合格。
6标志、包装和质量证明书
6.1 阴极铜应使用不易产生污染、强度高的材料包装成适合
装卸重量的捆。经供需双方协议,也可不包装。
6.2每捆阴极铜必须有明显的标志,注明:
a) 生产厂标志
b)产品名称和牌号
c)批号与重量
6.3运输和贮存
运输和贮存时,不得污染产品。
6.4每批阴极铜应附有质量证明书,注明:
a)生产厂名称、地址
b)产品名称和牌号
c)批号
d)件数、批重
e)分析检验结果和技术监督部门印记
f)本标准编号
g)出厂日期
7合同(或订货单)内容
本标准所列产品的订货单内应包括下列内容:
a)产品名称和牌号
b)数量
c)氧含量及质量电阻率的特殊要求
b)产品名称和牌号
c)批号与重量
6.3 运输和贮存
运输和贮存时,不得污染产品。
6.4每批阴极铜应附有质量证明书,注明:
a)生产厂名称、地址
b)产品名称和牌号
c)批号
d)件数、批重
e)分析检验结果和技术监督部门印记
f)本标准编号
g)出厂日期
7合同(或订货单)内容
本标准所列产品的订货单内应包括下列内容:
a)产品名称和牌号
b)数量
c)氧含量及质量电阻率的特殊要求
d)包装要求
e)本标准编号
f)其他